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污染試驗的試驗條件、條件試驗、試驗程序及環(huán)境試驗標記。
本標準中所指的"污染"的含義是腐蝕性化學物質(zhì)1) (以下稱試劑〉同光學儀器的接觸。
本標準適用于光學儀器、裝有光學零部件的儀器和光學零部件。
本標準不適用于作為正常的生產(chǎn)控制。
注:不包括放射性元素和同位素及危險性化學物質(zhì)如2.2 二氯二乙硫酶。
2、試驗目的
研究儀器,尤其是儀器的表面、涂層或合成材料短時間內(nèi)暴露在試劑中的抵抗能力。
試驗通常只用于在使用期有可能遭受污染的儀器選擇材料或元件時參考。
3、試驗條件
試驗應在GB 12085.1 規(guī)定的大氣環(huán)境條件下進行。
3.1試樣
除有關標準要求整臺儀器或部件試驗外,試驗應采用代表性樣品作試樣。非金屬涂層試驗的基片用代表性材料按圖1 所示制作。待試涂層的結(jié)構(gòu)應與儀器或儀器的部件用的涂層的結(jié)構(gòu)相同。試樣施加涂層前的表面應與所代表的儀器或部件的表面用同樣的方法制備,涂層應完全地覆蓋住試樣的表面,涂層的厚度應與儀器或部件的涂層的厚度相同〈偏差不超過5m) ,試樣的標記應在施加涂層前制作好。制備好的試樣必須防止污染,直到試驗開始。
4.2 試驗墊片
按下述要求制備墊片,并在試劑中浸濕作為試驗介質(zhì)使用z
顏色.白
密度:0.25-0.30
pH 值:5-8〈用附錄A 的方法測定〉
厚度:1mm
直徑:9mm
每塊毛氈只能使用一次。
使用腐蝕性試劑(如高濃度的酸或酸揮發(fā)出來的腐蝕性氣體試驗時,應在放置法碼前用夾膜將墊片覆蓋起來,以防止試劑腐蝕法碼.
5、條件試驗
條件試驗方法所列的試劑在該項試驗中都應使用。試驗的暴露時間從浸濕的墊片放到試樣上起開始計算。